樅陽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決定任命人員名單
(2023年7月13日樅陽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
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)
決定任命:
何媛媛為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。
樅陽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任免人員名單
(2023年7月13日樅陽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
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)
任命:
吳向東為縣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(預算審查)工作委員會主任;
吳杰為縣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主任;
陳志祥為縣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主任;
高學斌為縣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副主任。
免去:
郭峰的縣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(預算審查)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;
方習平的縣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;
吳杰的縣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;
何媛媛的縣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。
樅陽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任免人員名單
(2023年7月13日樅陽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
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)
任命:
周會娟為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。
免去:
汪華斌的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;
江繼進的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。
稿件來源: 樅陽在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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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 王章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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